包河:少年“失足”莫“失管”,新法照亮追梦路~
冲动是魔鬼!
“年轻人呐~血气方刚,一言不合就动手......气是撒了,可后果呢?”
今天的主人公糖糖,大学生一枚,一时冲动与同学发生了肢体冲突,导致他人轻伤,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。哎,年纪轻轻,人生就这样被抹上了污点......
事情发生后,糖糖来到包河区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矫正。他又后悔又害怕,找学校吧,学校已经表示要开除他;找父母吧,父母早已离异,互不来往。
怎么办?怎么办?怎么办?一大串问号萦绕心头,纠结、无助、懊悔......糖糖这个情况,包河区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看在眼里,疼在心里——十八岁,大好青春年华,只能妥善处理,积极引导,才有可能让年少的他们重拾对美好生活的信心,不至于被推向社会后走极端,甚至再次犯罪,成为惯犯。
通过调查,工作人员发现糖糖的日常在校表现良好,而且他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希望能好好学习,顺利毕业,回报社会。本着以人为本教育感化的原则,在与教育部门沟通说明后,包河区社区矫正中心前往学校,与校方进行深入交流。
正值今年7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正式实施,关键时刻,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学以致用,他们向校方宣讲相关法律,《社区矫正法》第五条明确规定: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,尊重和保障人权。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,在就业、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。同时,他们还介绍说,社区矫正工作也较好地体现教育和惩罚之间的关系,矫正中心一直坚持着以人为本教育感化的原则来开展工作,让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,可以正常生活、学习、工作,这样,有利于他们培养社会责任感,更好地回归社会。既是在校大学生,又是社区矫正对象,这样的人由于思想还不够成熟,美好积极的人生也刚刚开始,更加需要我们的正确引导和帮扶,希望校方能够给糖糖一个悔过的机会,为他提供正常的学习环境,让他能够安心接受矫正机关的监督,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。
经过努力,最终,校方决定将开除糖糖学籍改为留校察看,为他争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,并表示会积极做好糖糖在校期间的教育监管工作。
还好事情有了转机,糖糖可以继续求学,祝他未来的路越走越正,天天向上。
来源:包河区司法局
编辑:吴昊、任芳影
审核:张艳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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